【政策解读】高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明白纸

来源:爱高密 日期:2022-05-14 20:50:54

       东北乡召开各村文书会议,安排2022年度养老保险集中收缴、待遇领取人员公示与资格认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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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高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明白纸

1.参保对象和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有高密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 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项目组成?缴费档次有哪些?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1个档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两种方式:一、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时,需经过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参保人提供村(居)民委员会盖章同意的集体补助申请到人社局大厅办理缴费,申请应注明经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对象名单。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时,参保人提供经济组织盖章或个人签字的社会资助申请到人社局大厅办理缴费,申请应注明资助标准及资助对象。当年度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应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补贴:参保人正常缴费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其中个人缴费选择3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3. 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人员如何补助?

1-2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易返贫致贫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照300元的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同时给予财政补贴。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方法

初次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若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首先到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将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后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5.缴费人自行缴费具体流程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以选择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者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下载安装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方式自行缴费,也可使用第三方渠道,如:建设银行裕农通(无线POS)、邮储银行银联缴费、工商银行工银e社保、农商行农金通(农商宝)、各银行柜面等多种方式自行办理缴费业务。

(1)微信缴费

方式1:扫描下侧二维码,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首页→城乡居民→居民养老→选择缴费年度→增加人员→输入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输入证件号码→选择缴费档次→缴费→确认缴费。


方式2:打开微信【发现】选择 “小程序”→点击右上角搜索符号→输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点击进入自行缴费;

方式3:关注微信公众号 “山东税务”→打开山东税务公众号→“专题专栏”→“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方式4: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打开山东税务公众号→“微信办税” →“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请注意:微信号必须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实名和支付都会失败。

(2)支付宝缴费

方式1:支付宝扫描下侧二维码→使用服务→进入首页后自行缴费(缴费流程同微信缴费);


方式2:支付宝搜索“城市服务”→进入后定位到“潍坊”→社保→社保缴费→使用服务→进入首页→自行缴费。

(3)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我要办税” →“社保费缴纳”模块中自行缴费。

(4)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首页“社保费”模块中自行缴费。

请注意:缴费人自行选择以上方式缴费,因系统原因发生退费的请务必重新缴纳;若自行缴费完成3-5个工作日后查询不到缴费信息又未发生退费的,请及时联系税务部门查明原因。

(5)第三方渠道缴费

①建设银行: 裕农通(无线POS),银行柜面(银行卡),STM智慧柜员机(银行自助终端)

②农村商业银行: 农金通(农商宝),银行柜面(银行卡),手机银行

③邮储银行: 银联缴费,银行柜面(现金、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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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工商银行: 工银e社保,银行柜面(银行卡),手机银行

⑤农业银行: 银行柜面(现金、银行卡), 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

⑥中国银行: 银行柜面(银行卡)、手机银行

⑦交通银行: 银行柜面(银行卡)

⑧日照银行:柜面(银行卡),网银,手机银行

⑨潍坊银行:柜面(银行卡),网银,手机银行

⑩齐商银行:柜面(银行卡),网银,手机银行

请注意:银行等第三方渠道是由各银行自行开发的社保缴费系统。凡使用第三方渠道缴纳社保费的,若出现问题,则缴费人需自行联系相关银行解决。缴费人选择到银行柜面缴费的,请与银行柜员说明缴费年度,特别是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的,请务必选择相应的缴费年度,选择银行缴费出现问题的,请缴费人自行联系相关银行解决。

6. 社保费补缴

缴费人如果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缴费人需要先到人社所核定补缴金额,再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社保费补缴”流程完成补缴。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不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7. 缴费证明开具

采取自主缴费方式的,自行缴费完成3-5个工作日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缴费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8.参保人缴费扣费记账后,哪几种情况可以退费?

居民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身份错缴、非本人原因错缴、异地错缴的可以申请退费。

符合身份错缴:主要指16周岁以下、在校学生、已领取待遇的居民误缴费的。

非本人原因错缴:因经办部门、代办部门、银行、税务等操作或者系统错误造成的错缴。

9、符合退费条件,如何申请退费?

方式一:网上办理。参保人员通过链接(http://wxbs.shandong.chinatax.gov.cn:8001/WeChart/Socialsecurityrefund/Main/Entrance_WeiFang.aspx?t=1)进入网站进行注册,登录系统,上传身份证、银行卡,提出退费申请;税务工作人员在平台进行审核,税务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发送给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次月月底前发放至参保人提供的银行卡。

方式二:现场办理。参保人员携带材料到鑫彤飞大厦税务局窗口提出退费申请;税务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指导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次月月底前发放至参保人提供的银行卡。

10. 因为某种原因居民错过了集中征缴期,该怎么办?

居民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错过了全市的集中缴费期,如果仅是缴纳本年度的保费,居民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社保费补缴”自行缴费、如果还需要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居民需先到人社所核定补缴金额。

11.缴费公示

集中缴费结束后,人社所通过社保系统导出缴费明细,通过村居张贴公示表、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示,届时广大居民多加关注,核对自己的缴费情况。

12.今年是否可以选择跟去年不一样的缴费档次?是否可以把去年的缴费档次改成跟今年一样的档次?比如:去年选择了500元的缴费档次,今年是否可以选择1000元?同时把去年的也改为1000元?

缴费档次每年自愿选择,缴费时可以选择与以往年度不同的缴费档次,但是已经交过的缴费档次不能修改调整;倘若想把往年的低档次改为高档次的话,可以通过鼓励村集体、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自己提供资助来缴纳集体补助的方式提高缴费档次。集体补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13、参保人缴费时交了5000元,参保人表示当时错选了档次,现在想退费后再选择其它缴费档次重新缴费。

无法退费后选择其它缴费档次重新缴费。

14. 参保人的户籍已迁出高密市,但是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还在高密市,是否可以把在高密交的钱退费,然后再到新户籍地参保缴费?

不进行退费,居民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户籍所在地,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至新户籍地的个人参保账户。

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15. 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我市户籍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满1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我市实施时间为2011年3月),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我市实施时间为2011年3月),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16. 参保居民到龄后怎样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首先到银行服务网点选择即时制卡,信息采集完后,现场领取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7.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终身支付。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市政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和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1年7月调整为每人每月152元,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周岁、7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居民每月领取养老金数额等于缴纳的所有保费本息合计/139 +基础性养老金,计息利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利率。

18.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每月发放到哪个银行卡?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每月月底前统一发放到待遇领取人的社保卡上。

19.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办理退保或终保手续?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持火化单原件或复印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死亡人员的社保卡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由村(居)镇街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社保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自死亡的下月起停止缴费或停发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及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014年2月21日后死亡的政府补贴开始依法继承。

20.丧葬补助金是怎样规定的?

2014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高政发[2014]8号)文件规定,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500元的丧葬补助金,随个人账户余额及政府补贴一起发放。

21.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符合参保条件的适龄人员(16-59岁)不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能否享受基础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养老金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到达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享受养老金。距养老金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凡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不享受养老金。

22.参保人已年满60周岁,但因欠费未能60周岁次月按时领取居民养老待遇,现已进行补缴,居民养老金是否可以从60周岁次月开始补发?

不能从60周岁次月开始补发,从补缴的次月开始领取居民养老金,所以居民每年要按时缴费。

23.在异地居住的领取人员如何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资格认证?

在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到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协助认证手续;或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登录自己的电子社保卡,利用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功能模块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后又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手续?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后又想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经人社所确认后,对居民养老保险进行中断处理,不退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衔接。

25.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又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手续?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又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到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对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中断处理,不退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进行衔接。

26. 参保人员是否可以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经同时领取的,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书面通知其予以退还。

各单位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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