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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达96.70%
高密新闻网 2010-2-9

        高密新闻网讯 (记者张晓英)2月6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截至去年12月15日,全市参合农民补偿支出5981.13万元,占全年基金使用率的96.70%,符合省级试点要求,参合农民总受益人数达199.84万人次,住院补偿总受益3.97万人次。
        近三年来,高密市以新农合省级试点为契机,在2009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为100%,五保户、特困人口参合率100%的基础上,严把基础管理关,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设立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派出机构,在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设置独立经办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在各卫生院及150多处卫生所实行微机自动化报销,各镇、街道合管办通过网络及时向市合管办传送数据,提高了全市新农合的整体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资金筹集长效机制,定期在新闻媒体举办新农合专题宣传,使新农合制度家喻户晓,推动新农合筹资工作制度化;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足额到位,对新农合基金严格实行县级统筹,各级财政、集体、社会力量扶持和农民缴纳的资金,全部划拨到在财政局设立的财政专户。报销过程中,根据每月报销金额,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资金拨到各镇、街道专用账户,通过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确保了基金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对新农合具体的筹资标准、报销比例、管理办法、医疗服务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相继建立和完善规范新农合资金运作的20余项规章制度,与市、镇、村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层层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责任状》,严禁挤占、挪用、浪费或骗取合作医疗基金,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市民政部门还配套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对经新农合报销后仍然贫困的农民实施必要的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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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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