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要污水管网覆盖
范围内自备井整治专项行动的
通 告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自备井取用地下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安排,决定对主要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主要涉及醴泉、密水、朝阳、经济开发区、姜庄、夏庄、咸家、柏城)工业企业、建筑业、住宿、餐饮、洗车、洗浴、医院、学校、超市及其他个体经商户等非法自备井取用地下水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取用地下水(农业灌溉,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地下水的,其他临时应急取水的等除外)。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前,自行采用粘土或混凝土填埋封闭自备井。逾期不按要求封闭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自备井一律强制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非法自备井取水行为严重破坏地下生态和导致水资源匮乏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进行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举报人300元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2309099 2323892 。
特此通告。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