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减免降费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通过转嫁、搭售违规收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违规增设行政审批条件收费、“搭车”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
(二)乱罚款行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罚款,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示的不公示,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审核清单,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不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者审核机制形同虚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定、管理、适用不严格,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一律关停、类案不同罚等;行刑衔接制度落实不到位,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该接收的案件不接收,以罚代刑;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树得不牢,未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制度;立案标准不明确或者不执行立案标准,该立案的不立案或者违规违法立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罚款等。
(三)乱检查行为。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实施检查;检查计划不按规定备案;不落实入企检查扫码要求;检查审批不规范或者不审批;检查标准不明确、不透明;检查文书不规范;检查结果处置不规范,随意处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检查;以“观摩”“督导”“指导”等名义变相检查,增加企业迎检负担;违规开展无差别全覆盖检查等。
(四)乱查封行为。超越权限查封、无法定依据查封;实施查封未向机关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实施查封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未告知查封依据、内容和救济渠道;重复查封;查封收取保管费用;超范围查封,查封与违法事实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财物;超越法定期限查封;查扣物品保管不当;擅自处置查封财产等。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违反属地管辖、级别管辖原则执法办案;不履行法定协作程序,违规跨区域查封、扣押、传唤,搞“远洋捕捞”式执法;逐利执法、以罚增收,将罚没指标与部门经费、人员绩效挂钩;通过搞排名、通报结果等方式,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变相设置隐形考核指标等。
(六)执法标准不统一、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不同地区、本领域不同层级行政裁量基准不统一、执法标准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同执法领域标准不衔接;同一执法领域标准上下“打架”、前后“打架”。
(七)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甚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为企意识淡薄,执法态度冷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解决不及时,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收受或者索取财物;违规接受宴请、礼品礼金,充当掮客,协调案件,办人情案、关系案;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测检疫检验评估机构,与相关机构勾连牟利;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等。
同时,还征集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来信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电话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投诉举报电话:0536-2531295;邮箱:gmssfjfzk@wf.shandong.cn;邮寄地址:高密市司法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市民之家2号楼501室,邮编:261500。
三、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高密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