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媒体: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教育培训广告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发布行为,郑重告诫提醒如下:(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一) 杜绝虚假宣传: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明白,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严禁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过”、“签约提分XX分”、“包进名校”、“一次通关”等)。(二) 禁止夸大误导:不得夸大机构规模、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学员成绩、升学率、通过率等。严禁虚构教师资质、教学成果、获奖情况、学员案例、用户评价等。(三)确保信息可验证:广告中引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不得伪造、篡改相关数据或信息。(一) 严格执行国家禁令,不得在主流媒体(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互联网网站、APP、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公共场所(广告牌、电梯、公交站台、地铁等)、居民区等任何线上线下渠道发布或变相发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学龄前儿童) 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二)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三)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网站、收费场所等显著位置,将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公示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校外培训机构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主定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各校外培训机构高度重视,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正在发布或计划发布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账号、宣传单页、海报、展架、户外广告、招生简章、课程介绍、口头宣传等所有形式)进行彻底清理整改,确保合法合规经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发现校外培训广告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536-232331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高密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日
来源: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