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货客混载危害大 莫让“货车”变“祸车”

来源:爱高密 日期:2023-06-21 10:23:37

货车和客车的区分很明显,货车是为载运货物而设计的车辆。而客车呢,主要用于载运乘客。交通法明确规定,货车严禁违规载客,但生活中仍有一些人我行我素,山东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北乡中队就查处了这样两起货车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6月20日,违法嫌疑人到东北乡中队接受了处罚。

6月10日7时27分许,东北乡中队执勤交警巡逻至平营路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灰色轻型栏板货车,货车车斗内自行安装了一个铁笼子,笼子用一块篷布罩住,车斗里装满了各种蔬菜和塑料箱子,一名青年妇女就坐在塑料箱子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十分危险。执勤交警立即赶上前去,让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发现,该货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经询问得知,车上拉的都是某蔬菜种植基地的打工的村民。经询问,驾驶员刘某明知该行为违法,但为图一时之便,侥幸驾车上路,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执勤交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从身边发生的真实事故案例说起,让驾乘人员深刻认识到货车违规载人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责令驾驶员将超出乘车人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员刘某涉嫌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罚款6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6月11日15时30分许,东北乡中队执勤交警巡逻至辖区平营路附近时,发现一红色悬挂鲁U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的车厢里,有一名男子在车厢里“漫步”。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货车车后斗内有共有4名青年男子。经询问得知,该车是从平度到高密某工地装网笼的,4名男子是车主临时雇佣的装卸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员孙某受到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密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除车头外,本身没有设置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措施,且货车车身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车辆在加速、刹车、转弯或道路坑洼时,车厢乘坐人员极易出现磕碰致伤,一旦发生事故则会危及生命安全。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利用车厢拉载人员,乘车人员更应按照规定乘坐客运车辆,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害人害己。

通联:山东高密市夷安大道南首   交警大队

供稿:黄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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